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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藥集中采購是防止“藥價虛高”的一項重要舉措,在這種模式下,由于采購量大,國家醫療保障局具有很強的議價能力,通過與企業談判,促使企業“以價換量”、薄利多銷,獲得較低的采購價格,節約了醫?;鸬氖褂?,減輕了患者的就醫負擔。
近日,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《關于加強區域協同 做好2024年醫藥集中采購提質擴面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旨在貫徹落實2024政府工作報告部署要求,完善醫藥集中采購制度,推動采購工作提質擴面,進一步提升地方采購的能力和規模。
截至目前,國家組織的醫藥集中采購已經進行了7個批次。自2018年以“4+7”試點為起始,此后大概每隔半年開展一次,七批下來共計采購294個品種,藥品價格平均降幅在50%以上。顯然,醫藥集中采購的全面開展已經取得了明顯成效。
《通知》中清晰闡述了醫藥集中采購的四大具體措施。
擴大聯盟范圍,形成全國聯盟集中采購。國家醫保局將統籌指導全國聯采,協調專家提供技術支撐,提升規范化工作能力。牽頭省份要充分借鑒國家以及地方組織集采的經驗,深入開展調查研究。
加強統籌協調,合理確定采購品種。根據本地區藥品耗材費用支出的特征和結構,以及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的形勢和需要,有針對性開展本省份帶量采購工作。
聚焦重點領域,積極推進2024年集采擴面。有序開展藥品集采和接續工作,深入推進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,參照當前國家組織集采做法,合理接續中選企業在非供應省份的掛網價格。此外,要加強價格聯動規則研究,落實帶量原則,避免簡單化操作。
完善執行機制,增強集采制度效果。加強采購執行管理,藥品聯采辦、耗材聯采辦和全國聯采要認真組織并監督執行集采中選結果,嚴格落實集采政策和采購協議;暢通供應和質量問題反饋渠道,建立集中執行問題線上反饋機制,對整改不到位的按規定處理。
下一步,國家醫療保障局將協同相關部門集聚平臺、資金等資源,加強全國各區域之間的緊密合作,促進醫藥集中采購與市場需求的良性互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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